j9九游会3月25日,青海举行2022年民生实事工程新闻发布会,请省财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周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顾耀华,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一级巡视员王虎,省教育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钟泽海,省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施秀芬,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房产处处长、二级巡视员王志川,省自然资源厅自然资源登记局负责人杨勇出席发布会,通报2022年民生实事工程具体安排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大家上午好!欢迎出席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落实习考察青海重要讲话精神,省委、省政府决定,在认真总结近几年民生实事工程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今年重点围绕就业促进、教育提质、住房改善、健康青海、关爱扶助、乡村建设、生态环保、文化惠民、维权便民、交通物流十个方面,实施一批民生实事工程。为让大家更加全面地了解我省民生实事工程有关情况,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新闻发布会。
各位新闻媒体朋友:大家好!民声问政,办事惠民。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是省委省政府矢志不渝的奋斗目标。习去年考察青海时指出:要坚守人民情怀,紧紧依靠人民,不断造福人民,要以有效举措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就业、教育、社保、医疗、住房、养老、托育等问题统筹解决好。为奋力践行习深厚的为民情怀,省委、省政府坚持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紧紧围绕民生大事难事急事持续发力,通过不断改进征集方式,扎实有力推进项目实施,办成了一大批群众关心、反映强烈的民生实事,全省各族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升。下面,我就安排2022年民生实事工程的总体思路、改进措施、项目征集情况及具体内容作一简要通报。
一、安排2022年民生实事工程的总体思路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落实习考察青海重要讲话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继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统筹推进民生服务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增实效,通过下大力气办好各项民生工程,着力解决供给不够足、机制不够活、保障不够准、质量不够高等问题,推动青海发展实绩更有“温度”、民生答卷更有“厚度”,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二、2022年民生实事工程改进措施及项目征集情况通过总结经验做法,分析查找不足,省委、省政府对项目征集和安排方式作了改进:一是开展2021年民生实事工程群众满意度调查。在发布省长公开信征集2022年项目清单的同时,面向全省各族干部群众、社会各界对2021年项目实施效果进行评价,共收到181条,对满意度低于95%的项目(共6项:不动产权证办理、婴幼儿照护服务、网格化服务管理、物业服务“质价不符”、缓解城区停车难和交通拥堵),由责任部门提出整改措施后,再次纳入2022年目标任务。二是更加注重反映强烈的问题建议。强化民意导向,继续联动征集多渠道民生项目建议,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一线基层干部群众、督查、审计和信访等反映的问题作为核心,以解决群众急难愁盼为目标,重点选取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事项作为民生项目,倒逼部门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切实让各地、各部门落实民生实事的过程,成为省政府推动工作的手段,进一步增强政府部门服务软实力和公信力。通过向社会各界广泛征集2022年民生实事工程项目建议,我们共收到意见建议470条,其中:通过省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发布省长公开信收到181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基层干部群众集中反映事项210条;省级各部门反馈建议48条;梳理审计、督查、信访反映的突出民生问题31条。经反复筛选,省委、省政府最终确定了就业促进、教育提质、住房改善、健康青海等10类47项民生实事工程。
三、2022年民生实事工程具体项目内容(一)就业促进工程。加大就业创业政策宣传解读力度,开展就业创业服务活动300余场次,提供就业岗位不少于6000个,建设省级青年就业见习基地不少于30个,发放各类青年创业不少于4500万元。做好易地搬迁群众就业帮扶工作,促进有就业意愿的搬迁群众尽快就业。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10万人次。全省城镇新增就业6万人,农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105万人次。
(二)教育提质工程。完善教育资助政策和生均拨款制度,提高涉藏州县学前到高中教育资助标准,提升教育保障水平。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行为,提升校内课后服务水平。新建、改扩建50所基础教育学校,改善办园办学条件。选派500名支教教师实施“组团式”支教帮扶,引导优秀教师向农村学校、薄弱学校流动。组织实施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1.5万人次。开展师德师风专项整治行动,规范办学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生态。支持青海大学、青海师范大学和青海民族大学各建设1幢学生宿舍楼。
(三)住房改善工程。持续推进全省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工作,力争解决85个小区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问题,维护购房群众合法权益。实施(开工)4.09万套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推进节能保温、道路、管网等基础设施升级改造,提升整体改造水平。对符合改造条件且群众意愿强烈的小区,加装老旧小区住宅电梯100部,改善居民居住条件。实施(开工)6707套城镇棚户区改造和4万户农牧民居住条件改善工程,推进农牧民危房(抗震)改造,为6078户城镇住房困难群众发放住房租赁补贴,更好满足群众基本住房需求。
(四)健康青海工程。推进实施包虫病、结核病防治项目,分别筛查人群(可疑人员)12万人和1.5万人,有效遏制重点传染病发展。组织开展医疗机构乱收费、误诊错诊乱诊等突出问题整治活动,对商保公司医保经办服务工作开展日常检查及绩效评价,推进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加大对医药零售及相关经营者明码标价检查力度,严格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切实维护群众药品消费权益。通过省级优秀专家对下坐诊、扩大远程医疗覆盖面、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与培训等方式,提升能力不足医疗机构常见病诊疗水平。继续调整提高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推动落实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制度,优化门诊就医和服务管理,提高就医结算效率。依托全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加快推进医疗自助一体机建设,完善服务功能,丰富医保结算方式,减少患者缴费排队时间。继续实施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切实减轻职工群众医疗负担。实施食品生产、销售、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抽检监测32大类5000批次,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五)关爱扶助工程。对养老服务流程、项目、质量等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及督促整改,不断提高养老机构服务质量。调整提高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水平。完善养老保险公共服务,逐步推动更多社保服务事项“跨省通办”。方便群众查询机关事业单位、企业职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职业年金)个人账户等,提升12333人社政策咨询服务能力,电话热线%以上。力争全省托育服务机构数量较2021年增加10%以上,逐步解决婴幼儿无人照料问题。健全我省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切实减轻困难群众重特大疾病医疗负担。开展农牧区妇女“两癌”免费检查17万人次,救助300名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家庭“两癌”患病妇女。为3200名残疾儿童提供康复救助,为1万名残疾人提供基本辅助器具适配服务,为400名高中、大学阶段接受教育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发放教育资助。
(六)乡村建设工程。遴选200个行政村开展乡村振兴试点,完善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着力打造“青海样板”。开工建设300个高原美丽乡村和10个美丽城镇建设项目。推进农村牧区供水工程维修养护工作,保障农牧民饮水安全。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300平方公里以上。完成20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推动改善农业生产基础条件。开展乡村振兴领域政策执行和资金使用情况审计监督,实现15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审计全覆盖。
(七)生态环保工程。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储备库建设,推进22个村庄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确保完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的村庄占比达到国家下达2%的年度目标任务。以电能替代为主要路径,实施去煤供暖,有序推进兴海县、共和县、同德县、贵南县、河南县清洁供暖示范县建设,加快推进海西州北方地区清洁供暖试点城市建设。将灌溉规模在10万亩及以上的农田灌区纳入生态环境监测方案,加强农田灌溉前水质检测,保障农田灌溉水质达标。继续加大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力度,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分别达到85%和83%,促进农业绿色可持续发展。
(八)文化惠民工程。新开工西宁市山地体育公园、黄南州和果洛州体育公园以及海南州户外运动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建成投运海东市、黄南州40公里健身步道项目。开展大美青海文艺轻骑兵下基层演出600场次。为全省农牧区群众开展公益电影放映服务5万场次。加大建设固定放映室力度,建成7家固定放映室,逐步改善基层群众观影条件。打造2个乡村旅游集聚区,培育20个全国和省级乡村旅游重点村。为全省民族地区5.82万农牧户置换有线高清交互数字电视机顶盒,为108万套直播卫星接收设施提供维护服务。
(九)维权便民工程。大力开展司法办案活动专项审查评议,及时纠正审判执行中损害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健全完善源头治理。组织开展检察公开听证,全力化解矛盾纠纷。强化网上立案、跨域立案和12368诉讼服务热线功能,规范简化办事流程,提高诉讼服务便捷化水平。持续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标准,对物业公司等重点行业收费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及时清理整治不合理收费。依法查处整治物业公司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现象。推进网格和网格员统一编码工作,严格网格事务准入,进一步提升网格化服务管理规范化水平。
(十)交通物流工程。开展邮件快件处理场所规范化提升行动,县级规范化邮件快件处理场所覆盖率达到60%。加快推进“快递进村”工程,安装智能快件(信包)箱150组,新建快递服务站100个,快递服务建制村覆盖率达到70%,有效解决农牧民收寄快递难题。加快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网络,发展县域物流“统仓共配”模式,实现县物流仓储分拨配送中心整合县域快递资源达到80%以上,乡村站点“多站合一”比例超过50%,县域寄递物流平均价格较2021年下降15%以上、配送时限缩短1/3以上。组织开展城市道路交通信号灯配时智能化排查整改工作,对明显不符合标准要求或群众投诉反映的信号灯设置问题及时进行调整。通过适当加宽道路桥梁、城市主干道桥隧道化改造、建设城市地下通道过街天桥基础设施,进一步缓解交通拥堵。科学划定、增加45处允许居民在夜间、周末和法定假期停车的路段,合理利用道路资源缓解居民重点时段停车难问题。民生实事工程是省委、省政府向全省人民的庄严承诺,下一步,省财政厅将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在确保足额落实项目资金的基础上,配合省政府督查室强化督导考核,加快工作推进,用情用心用力把每个项目办实办好。谢谢大家!
民生实事工程第一大类就是就业促进工程,请问今年将采取那些措施,推进这一工程实现既定目标?
非常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就业是最大的民生,是维持社会和谐稳定的压舱石,做好就业工作责任重大、意义深远,为确保今年既定目标如期完成,主要采取以下几项措施。
一是实施提升就业服务质量工程。制定印发《青海省提升就业服务质量工程实施方案》,通过完善就业服务职能、加强就失业登记管理、强化人力资源服务供给、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做好易地搬迁就业帮扶、深化省内外劳务协作等19项措施,全面提升我省就业服务质量效能。
二是广泛开展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印发《关于开展2022年青海省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的实施方案》,依托线上线下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平台,计划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月”等13项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基本上月月有活动、周周有招聘会。为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脱贫人口等重点群体和各类用工企业搭建对接平台,提供岗位招聘、j9九游会职业指导、政策咨询等全方位的公共就业服务。
三是促进农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通过加大现行政策落实力度、强化省内外劳务协作、大力培树优秀劳务品牌、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带动就业、扶持灵活就业等举措,鼓励引导农牧区劳动力有组织转移就业和实现就近就地就业。会同财政、发改、农业农村等20部门印发《青海省劳务品牌建设实施意见》,支持企业等各类用工主体培树一批吸纳就业人数多、劳务用工稳、影响力大,且具有我省地方特色的劳务品牌。继续组织东西部劳务协作、“海西枸杞采摘”等劳务对接活动,促进农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
四是加强就业帮扶助力乡村振兴。以15个国家级、10个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和大中型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基层公共就业服务供给,广泛开展劳动力就业意愿和培训需求调查,广泛推送就业岗位信息,举办专场招聘会、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等就业帮扶举措,促进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有就业意愿的劳动力尽快实现转移就业。
民生实事工程中明确,将持续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10万人次。请问,对完成10万人次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有何具体考虑?
感谢您的提问。2022年,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习对技能人才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十四五”职业技能培训规划》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持续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全面开展“技能中国-青海行动”,进一步提高企业职工、就业重点群体和脱贫劳动力等城乡各类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人社部门计划组织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10万人次。主要是面向企业职工,广泛开展岗前培训、安全技能培训、转岗转业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企业新型学徒制等培训,全面提升企业职工职业技能水平;面向农牧区转移就业劳动力、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两后生”、毕业年度和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等各类城乡未就业劳动力和退役军人以及服刑、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还俗宗教教职人员等群体,精准开展“菜单式”培训、定岗定向培训和创业培训,全面提高就业创业能力;面向脱贫劳动力,有针对性地开展技能和创业培训,进一步巩固和增强脱贫劳动力稳定就业能力。
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是党中央关心、群众关切、社会关注的重大民生工程,请介绍一下,“双减”工作取得了哪些实效?今年工作还有哪些打算?
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2021年“双减”工作启动以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全省上下坚决贯彻习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及我省“双减”工作安排部署,通过不懈努力,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效。
校外减负方面,我们按照教育部统一安排部署,明确准入门槛,对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进行重新审核登记,开展“两承诺一封信”活动和专项整治行动。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举办者响应国家要求,积极转型或注销,截至目前,全省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已全部清零。
校内课后服务方面,全省应开展校内课后服务义务教育学校共有682所,目前已全部开展,且服务时间全部达标,开展率和达标率均为100%;参加课后服务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47.72万名,参与率为89.68%;3.36万名教师参与课后服务工作,参与率93.77%,j9九游会另外还有473名校外专业人士积极参与课后服务工作。我省校内课后服务已基本实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覆盖、有需求的学生全覆盖的工作目标。
下一步,针对学科类校外培训,我们将从“防反弹、防变异、防走样、防泛滥、防风险”着手,发挥街道、社区和人民群众的力量,及时发现“小广告”“黑机构”“隐形变异”“一对一”“一对多”等违规培训问题,积极协调公安、政法、市场监管、信访等部门,统筹协调、联合执法,及时查处“地下”违规学科类培训行为;针对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强化审批监管,持续规范办学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在做好校外减负的同时,我们还将进一步提升校内课后服务质量,督促指导学校结合自身办学特色,充分挖掘潜力,设置丰富多彩的课后服务项目,着力打造一批课后服务样板县、样板校,j9九游会选树典型、创新举措、补齐短板,持续提升课后服务水平,满足学生特长需要,切实增强课后服务吸引力和有效性,让孩子们愿意留在学校参加课后服务活动。优化作业设计管理,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努力提高教育质量。
相信通过我们大家的共同努力,孩子们的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将会进一步得到减轻,人民群众的教育获得感、幸福感将会不断提升。
首先,非常感谢这位记者朋友对我省不动产登记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统计,全省共有351个小区16.25万户(套)住房因无法竣工验收、欠缴税费等前置手续不完善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截至2021年底,全省已累计化解170个小区6.98万户(套)。剩余181个小区9.27万余户(套)住房还在解决中。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我们做了以下工作:
一方面是高度重视,多举措推动问题化解。化解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是群众“急难愁盼”的一件民生要事。去年初,省政府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将其列为民生实事工程,在党史学习教育中,省委省政府将其列入“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重要内容,我厅将该项工作作为重点工作来抓,联合相关厅局,在全面摸清底数的基础上,细化梳理,分析研判问题的症结和成因。召开专题推进会,多次与相关部门座谈研讨。积极对接省委考核办,将此项工作纳入各市州政府2021年、2022年为民办实事清单,以考核促工作。
另一方面是充分调研,结合实际出台政策。我厅会同西宁市、海东市政府专程到山东省、湖南省、内蒙古自治区调研,在依据自然资源部文件政策的基础上,多次专题研究,深入调研摸排,经多部门多次讨论修改完善并报请省政府同意,于2021年11月中旬,会同省级7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化解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的指导意见》(青自然资规〔2021〕4号),对开发商主体灭失、补办用地手续、补办规划手续、欠缴税费、无法竣工验收等九类问题制定了相应的化解政策措施,为全省化解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提供了政策依据。该文件的印发,引起了社会广泛的关注和反响。
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工作,涉及民生福祉,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对稳定当前社会发展和促进经济增长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自然资源部开展的不动产登记领域“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实行台账管理,加大对市县化解机制和机构建立情况的督导,有效推动地方层面尽快结合本地实际采取一地一策、分类化解的方式制定具体的解决措施,切实将属地主体责任落到实处。同时,加强问题研究和宣传力度,对化解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归纳总结,并在全省推广、交流和观摩,推动全省整体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探索建立开发资质管理、用地审批、规划许可、竣工验收、税费征缴、房屋销售、执法等全业务链条联动监管,在审批环节提前介入,主动提供各类政策咨询指导。同时,在属地政府的组织下,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管,及时发现制止违法违规开发行为,对违法行为纳入信用体系,实施多部门联合惩戒,加大违法违规处置力度,加强对项目责任主体追缴追办力度,优化房屋预售许可管理,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新问题不再发生。
新建、改扩建50所基础教育学校将发挥怎样的成效?对我省基础教育发展有着什么样的意义?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省教育事业的关注与支持。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是支撑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加大教育投入、改善办学条件对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具有重要推动作用。2022年,我们将围绕全省中小学和幼儿园办学条件薄弱环节和人民群众最关切的突出问题,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积极争取项目建设资金,通过实施学前教育设施建设和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程,新建、改扩建50所基础教育学校,实施范围覆盖8个市州,将为我省基础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改善、办学质量提升发挥重要作用。
一是扩资源。科学规划学校布局,有序扩大教育资源供给,满足学生入学需求,避免产生新的大班额现象。二是补短板。聚焦基本办学条件薄弱环节,因地制宜加强学校基础设施建设,补齐办学条件短板。三是提水平。坚持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与优化提升办学能力相结合,优先满足教育教学和生活基本需要,助力提升办学水平。
通过项目实施将有效改善全省中小学和幼儿园基本办学条件,缓解我省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巩固提升教育普及水平,加快教育资源均等化步伐,推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普通高中特色多样发展,为我省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教育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地方病、传染病是影响群众健康的重要因素。请问我省在有效遏制包虫病、结核病方面采取了哪些具体措施?
多年来,全省上下严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包虫病防治工作的决策部署,围绕人群查病救治、传染源管控、传播链阻断、健康教育宣教、防治能力建设等重点环节开展了一系列富有成效的防治工作。至目前,全省已累计开展人群查病480万人,实现了流行区常住人口筛查全覆盖。对已确诊的1.4万余名包虫病患者,均根据患者病情给予了免费药物治疗或者规范手术治疗,现症患者救治覆盖率达到了100%。全省人群包虫病患病率由2012年的0.63%下降至目前的0.17%,34个流行县人群患病率降到1%以下,现有具备手术指征且自愿接受手术治疗的患者实现了动态“清零”,我省包虫病严重流行态势得到了有效遏制。
目前农牧区群众主要通过三种方式接受到免费包虫病检查。一是地方卫生健康部门,每年组织医疗机构前往中小学校、村委会、牧委会为重点人群进行免费包虫病B超检查。二是包虫病流行区群众在当地乡镇卫生院或者县级疾控中心接受免费包虫病B超检查。j9九游会三是包虫病检查已纳入我省包虫病流行区农牧民群众的年度健康体检内容,农牧民群众在每年度健康体检中,可以享受到免费包虫病B超检查。在优惠政策方面,包虫病患者享受国家发放的免费包虫病治疗药物,患者在确诊后可以到就近的乡镇卫生院定期领取;同时免费享受每半年1次的B超检查和每年1次的肝肾功能检查。如果符合手术指征,在省内各定点医院接受手术后,在享受重大传染病包虫病项目手术补助800011000元的基础上,再享受最高5000元的河仁慈善基金项目手术补助及2000元患者交通陪护补助。通过各项优惠措施,普通包虫病患者基本能够实现经济“零负担”。
同样近年来,我省结核病防治工作也取得重要成效。2021年,全省巩固“三位一体”结核病防治模式,扩大筛查、管理、规范治疗工作,落实免费政策,免费筛查结核病疑似者20978例,免费诊断结核病患者5066例,患者成功治愈率达到96%。
目前,全省设立省级结核病定点医院1家,州县级结核病定点医院48家,确保每个县至少有1家结核病定点医院。各级定点医院都建立了结核病检测实验室,配备了先进的荧光显微镜和快速分子生物学检测设备,设置了结核科门诊,配齐了经培训合格的专业医务人员,结核规范救治得到保证。同时落实相关优惠政策,患者就诊时拍胸片、痰检检查实行免费筛查,确诊后治疗期间提供免费抗结核药品和痰检服务,治疗恢复期间由专业的社区医生定期追踪随访管理病人。通过规范治疗,绝大部分肺结核患者可以治愈,目前我省肺结核成功治疗率超过90%,发病率连续3年呈下降趋势。
三孩生育政策实施后,婴幼儿照护、托育服务体系建设等工作受到社会广泛关注,请问当前我省这两项工作推进如何?
谢谢您的提问。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我省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按照“政府引导、部门协同、家庭为主、多方参与”的总体思路有力推进。
在政策保障方面,省政府印发了《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建立了青海省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连续三年将托育服务工作列为年度为民办实事项目,从政府推动、组织保障、资金投入、问题解决等方面提供政策支持。争取国家托育服务项目补助资金4620万元,支持58个单位建设4620个托育床位。截至2021年底,全省8个市州均设立了托育机构,可提供0-3岁婴幼儿托育服务的各类机构共65家(西宁市54家、海西州5家,海东市、海南州、海北州、玉树州、果洛州、黄南州各1家),设置托育床位共5517个。j9九游会
随着城镇化建设的快速发展以及“一对夫妇可生育三孩”的政策落实,广大群众对婴幼儿照护服务的需求日渐强烈。下一步,省卫生健康委作为牵头单位,将协调省直各部门,压实地方政府责任,以“十四五”规划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4.5个为目标,持续推进普惠托育机构建设和服务。一是增设托幼机构。通过直接投资建设、支持单位建设、鼓励社会力量建设等多种途径,鼓励社会资本注入,增设托育机构,提升接纳婴幼儿入托能力,完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二是加强社区服务。依托社区建设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的社区托育点或设置临时性托管站,为生育家庭提供类型多样的看护服务。
民生实事工程中明确要推进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请问2021年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方面取得了哪些成效?2022年还要做哪些工作?
感谢这位记者同志的提问。2021年,全省各级医保部门在扎实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同时,履行属地监管责任,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查处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行为,并取得了积极成效。全年共检查定点医药机构5138家,处理违法违规医药机构1968家,处理参保人员148人,共追回资金1.22亿元。2022年,按照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总体部署和要求,我们将重点做好:一是坚决扛起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政治责任,压实各级医保部门基金监管主体责任;二是持续强化日常监管,做到“三个全覆盖”:日常稽核全覆盖,自查自纠全覆盖,抽查复查全覆盖;三是强化专项治理和飞行检查,持续推进“三假”专项整治,加强异地就医结算监管,继续开展省内飞行检查;四是重点围绕智能监控、综合监管、信用管理、举报奖励等方面,进一步加强监管机制和能力建设。
感谢这位记者同志的提问。按照青政办〔2021〕79号精神,各级医保部门将继续推进个人账户改革,在职职工个人缴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原来从统筹基金中计入参保职工个人账户的部分,设三年过渡期,今年是改革第2年,按原政策规定的50%计入;2023年起,在职职工不再计入个人账户,全部计入统筹基金,退休人员由统筹基金按2021年全省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2%定额计入。
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结构调整后,增加的统筹基金主要用于建立普通门诊统筹制度,即参保职工一个自然年度内,在三级、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就诊发生的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在职职工按50%、60%报销,退休人员较在职职工倾斜提高10%;按照“待遇和缴费相挂钩”的原则,设置三档最高支付限额进行分类保障,2022年,基金最高报销250元、600元、1000元,2023年起,可报销500元、1200元、2000元。
下一步,按照国家部署要求,我省将进一步强化工作督导,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做好舆情预判应对,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确保待遇顺畅衔接、平稳过渡,全面完成职工门诊共济保障各项改革任务。
物业服务作为当下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请问如何解决物业公司收支情况不透明,少数物业公司管理不作为、乱作为、乱收费的问题?
谢谢您的提问。近年来,我省物业服务业发展非常迅速,全省服务企业从2015年376家提升到目前859家,从业人员达5万人,在管物业面积达1亿平方米,物业覆盖率达到76%,其中新建商品住房物业覆盖率达到100%,物业服务范围已延伸至全省各县。我省高度重视物业管理,不断健全完善物业管理规章制度,先后出台了《青海省物业管理条例》《关于加强和促进物业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政策,积极推进物业管理服务向“互联网+”、“智慧社区”、“APP”等新理念、新业态、新技术转型升级,物业管理市场秩序逐步趋于规范,星级物业服务稳步推进,信用体系建设深入开展,融入社会治理初见成效,在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增加劳动就业岗位、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升基层治理水平等方面取得了很大成效。但仍存在少数物业服务企业收支不透明,管理不作为、乱作为、甚至乱收费等问题,针对存在问题,我厅将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解决。
一是继续加强制度建设。适时修订《青海省物业管理条例》,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企业及从业人员经营行为。开展“红色物业”示范点创建活动,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搭建社区党组织、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委员会三方良性互动平台,促进物业服务上质量、上台阶,构筑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基层治理新格局。
二是深化企业信用管理。积极开展全省物业服务企业“我为群众办实事”承诺践诺活动,强化物业服务收费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组织全省物业企业开展信用评价工作,构建“诚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引导企业诚信经营,规范服务行为,着力解决制约行业发展的瓶颈问题及存在的矛盾纠纷,促进物业服务企业高质量发展。
三是持续开展市场秩序整治。根据省住建厅等12部门《关于印发青海省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重点整治未按照物业合同约定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未公开公示物业服务收费项目标准及服务内容、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与收益情况;业主委员会履职管理不到位,物业企业不作为、乱作为,甚至乱收费等问题,不断规范物业服务市场秩序,通过持续整治,全面提升物业服务整体水平,为群众提供高品质、多元化的服务,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为落实好今年的民生实事工程,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已经印发了《关于2022年民生实事工程任务分工的通知》,明确了各地、各部门的责任分工,如果大家需要进一步了解每一项民生实事工程的具体情况,可在会后详询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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